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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青衣江流域乐山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公示
关于青衣江流域乐山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公示
2026-04-28 来源:四川省青衣江乐山灌区运管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相关规定,四川省青衣江乐山灌区运管中心于2026年3月20日完成青衣江流域乐山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参加验收的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工作组。

验收工作组踏勘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参建各单位关于本项目水土保持实施情况的汇报,经讨论,形成了青衣江流域乐山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验收工作组认为:该工程实施过程中,依法依规履行了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程序,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详见附件1),验收报告(详见附件2),监测总结报告(详见附件3)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至2026年5月2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单位:四川省青衣江乐山灌区运管中心

联系电话:0833-2413223

联系人:杨先生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文昌龙庭6幢2楼

附件:

1.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验收报告

3.监测总结报告      

四川省青衣江乐山灌区运管中心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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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附件2

附件3

(编辑:余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