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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 900 多家网店,买家恶意下单 2700 多次被判刑一年六个月 - IT之家

敲诈 900 多家网店,买家恶意下单 2700 多次被判刑一年六个月

2026/5/12 14:41:33 来源:IT之家 作者:汪淼 责编:汪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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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之家 5 月 12 日消息,先是申请“仅退款”企图免费得到商品,被商家拒绝后就投诉店铺、恶意下单、索要“和解费”,央视新闻今日曝光了一个敲诈网店的套路,买家陈某恶意下单 2700 多次被判刑。

报道称,陈某的作案套路分为三步:

第一步就是试探性下单,待卖家发货后就申请“仅退款”。如果商家同意了,他就能免费获得商品。

如果商家拒绝,他就会采取第二步 —— 以“商品质量有瑕疵”“商家拒绝退款”以及“店铺存在好评返现”等虚假理由,向相关部门投诉,以此给商家施加压力并提出索赔

陈某提出的索赔需求,其实每次的金额都是比较小的,一般只有几百元。选定的作案商家其实也是分布在全国各地的,所以当陈某对特定的商家提起举报的时候,商铺注册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是其他职能部门,没法从单个的投诉举报当中来发现陈某恶意索赔的企图。

如果商家还不肯妥协,陈某就会采取第三步 —— 通过店家公示的营业执照,查找店主的所有关联店铺,然后进行大量恶意下单,持续向商家报复、施压

检察官介绍,对于商家而言,每笔订单他们都要承担相应的技术服务费、物流费、打包费等成本,并且大量异常订单和退货,会影响店铺在平台的权重和排名。因此,为了让店铺尽快恢复正常经营,多数卖家往往会选择向陈某妥协

据查明的事实统计,陈某针对 900 余家电商平台店铺,恶意下单一共 2700 余次,累计恶意下单金额达到了 1000 余万元,仅造成电商平台商铺技术服务费的损失就达 6 万余元。

检察官解释,本案中,陈某在网络平台采用恶意大额下单的手段达到其索取财物、恶意报复的目的,其行为已触犯破坏生产经营罪

IT之家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 3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

检察机关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对陈某提起公诉。最终,江阴市人民法院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目前,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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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网店网购仅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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