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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证处为41岁残障人士解决监护困境!构建完整证据链条

南方都市报
2026-05-16 11:06 ·广东 ·南方都市报官方网易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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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南都N视频记者从广州公证处获悉, 41岁的智力残障人士刘某是独生子女,未婚无子女,父母相继离世后,其生活不能自理。相关部门启动联动处置机制,协调刘某的近亲属担任监护人,过程中陷入僵局。广州公证处接到协助申请后,多次与刘某的姨母沟通,其最终同意依法承担监护职责,公证人员依法助力构建完整证据链条并出具公证书。

据介绍,当事人刘某现年41岁,系智力残障人士,为独生子女,未婚无子女,父母相继离世,祖父母、外祖父均已在早年过世,外祖母年事已高且常年居住在养老院。如今,刘某无法独立进行意思表示,生活不能自理。

刘某所在地街道居委会获悉情况后,第一时间牵头公安、民政等多部门启动联动处置机制,协调刘某的近亲属担任监护人,但过程中陷入僵局。部分亲属明确表示无能力承担照料责任,有监护意愿的亲属因对监护职责边界、法律责任范畴认知不清存在顾虑,导致监护人始终无法确定。

街道居委会向广州公证处提出协助申请,接获诉求后,公证员全面核查刘某的家庭结构、婚育状况、近亲属范围等核心基础事实,发现刘某的姨母具备监护意愿和照料能力,仅因对监护制度的法定权责、权利保障规则认知不足存在顾虑。

公证人员先后4次通过电话沟通、上门面谈等方式开展工作,一方面向其详尽释明监护人的法定职责范围、权利行使边界,以及配套的权益保障规则,从法律层面消除认知误区,另一方面结合刘某的实际照料需求开展情理疏导,最终让刘某的姨母彻底消除顾虑,同意依法承担监护职责。

为确保监护权确认司法程序符合法定要件,公证人员依法助力构建完整证据链条。在完成全部事实核查程序后,公证机构依法定程序固定了刘某姨母自愿担任监护人的意思表示,以及其将遵循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原则,保护刘某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郑重承诺,依法出具公证书

目前,当事人刘某已顺利入院接受治疗,日常起居得到专人照料,各项合法权益均处于有效保障状态。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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