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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卓然股份(688121.SH)公告称,公司原定于2026年4月30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现因《2025年年度报告》提交至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与会委员表决结果为0票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无法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进一步审议。
基于此,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2026年4月30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自2026年5月6日起停牌。若公司股票在停牌2个月内仍无法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2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
卓然股份表示,截至目前,公司正全力推进《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工作。公司与审计委员会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紧密沟通、积极就年度报告存疑事项进行合理性解释,提供业务凭证及相关佐证材料,有序推进存疑事项的解答及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尽快形成审计委员会认可的《2025年年度报告》,并尽快再次提交审计委员会进行审议。
具体来看,此前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刘妍娜、丁炜超、李森反对理由如下:
“1.我们审核了2025年度财务报告,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部分业务的商业实质等事项存在重大疑虑,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我们无法保证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2.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于2025年12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32025031号、证监立案字0032025032号)。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我们无法判断立案调查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亦无法判断公司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
3.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暨独立董事,我们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要求公司就年审机构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的与某供应商往来或交易的商业实质、成本归集的准确性、某服务项目的商业合理性等,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核查。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我们缺乏做出判断的第三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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