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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基础知识(十五)|动产|当事人隐私|法律|留置权_手机网易网 网易 网易号 0

民法典基础知识(十五)

岢岚县妇联
2025-06-16 09:59 ·山西 ·岢岚县妇联官方网易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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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留置权?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民法典》第447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财产为留置财产。

占有的含义是什么?

占有,是指占有人对于物的事实上的控制和支配。对物进行控制和支配的人,为占有人,是占有法律关系的主体;被控制和被支配的物,为占有物,是占有法律关系的客体。

《民法典》合同编的调整范围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第463条,合同编调整因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切交易活动都是通过缔结和履行合同来进行的。市场主体根据自己的需要与他人订立合同,通过交易商品或者服务,在彼此满足各自的需要的同时,促进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合同关系是市场经济最基本的法律关系。

《民法典》中的合同都有哪些?

《民法典》合同编中规定了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保理合同,承揽合同,建筑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物业服务合同,行纪合同,中介合同,合伙合同19种典型合同,以及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两种准合同

来源: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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