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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女子称丢失一条近24克的金项链

新浪财经
2026-05-25 07:44 ·北京 ·优质财经领域创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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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扬子晚报

郑州的谭女士向@小莉帮忙反映,她早前买了18万多的金子,其中有一条23.7克的金项链,加上手工费算下来一共是3199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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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女士表示,5月16日下午,她去一家美容院做项目,洗脸的时候金项链不小心掉到了水池里,监控显示被另外一位顾客捡起。“她把金项链拿起来之后反复观看,拿了一张面巾纸包进去,然后装到了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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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谭女士委托美容院工作人员联系该女顾客,但对方却声称已经扔了。

监控画面显示,该女士拿了一团白色东西扔进了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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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女士称不确定该顾客扔的是否为自己的金项链,但不理解对方为何会捡起来又扔掉。

小莉联系当时捡项链的女子,对方表示:确实捡到了东西,自己没有放回原处存在错误,但并没有将项链占为己有,监控能拍到自己扔进了垃圾桶。“我捡的那个看着都不像是金的,可以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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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如对方所说她将金项链扔到了垃圾桶中,小莉再次联系美容店核实情况,工作人员表示次日早上已经将垃圾桶翻看查找,但没有找到谭女士丢失的金项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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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谭女士已经报警处理,下一步将会走法律程序。

杜国润律师认为,当事人无意间将项链遗忘,拾得人在捡到项链以后有返还的义务,且在返还失主前必须妥善进行保管,如果拾得人谎称已经将项链扔掉,那么这种将他人遗忘物占为己有的行为涉嫌构成侵占罪,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果拾得人将项链故意丢弃,其也应当向失主全额进行赔偿。

来源|:小莉帮忙原创 记者石小莉 符玉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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