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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惠州一名90后男子在娱乐场所饮酒后突发急性心肌梗死不幸身亡。日前,该案二审判决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娱乐场所因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被判承担10%的赔偿责任,向死者家属赔付约23万余元。
一场彻夜娱乐,年轻生命戛然而止
据了解,逝者林某丙生于1990年。2023年5月5日晚9时许,他与两名友人相约来到惠州某会所,进行沐足、唱歌、喝酒等娱乐活动。消费期间,林某丙饮用了数瓶啤酒并多次呕吐。
次日凌晨1点40分左右,同伴发现林某丙状态异常,将其扶至沙发躺下,会所工作人员为其喂服了葡萄糖水并盖上毛毯。约5分钟后,工作人员发现呼之不应且手脚冰凉,随即进行胸外按压并拨打120。遗憾的是,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抢救,林某丙于凌晨3点44分被宣布临床死亡,死因为急性心肌梗死。
家属要求50%赔偿,会所喊冤拒赔
痛失亲人后,林某丙的家属将会所及其投资人告上法庭。家属认为,会所在发现林某丙不适后存在救助延迟、违规搬运遗体、超时营业及事后清理现场等严重过错,这些行为与死亡结果有直接因果关系,遂要求对方承担50%的赔偿责任。
面对指控,会所方面坚决不服。他们表示,林某丙的死因是自身疾病导致的猝死,与场所的经营活动无因果关系。作为非专业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在发现异常后已尽到了合理的救助义务(喂葡萄糖、保暖、按压、叫救护车),不存在过错,因此拒绝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终审判决,会所被定责10%
该案历经一审、二审。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场所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
法院指出,作为从事按摩保健的企业,会所对客户生理健康的谨慎程度应当高于一般商户。虽然死者在事发前大量饮酒,但会所工作人员在发现其呕吐、趴伏等明显不适迹象后,仅采取了喂葡萄糖水等常规醉酒应对措施,未能引起足够警觉并作进一步观察或紧急送医,存在管理疏忽。
但同时,法院也强调,林某丙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深夜过度饮酒娱乐会给身体带来沉重负担,仍将自己置于风险之中,对死亡后果应承担主要责任。
综合考虑,一审惠城区人民法院酌定会所承担10%的赔偿责任,赔偿家属各项损失共计23万余元,投资人卞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审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一审事实清楚、责任划分妥当,最终判决驳回双方上诉,维持原判。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郭秋成